周钜伦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20号《关于“物价大幅上涨,建议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控和调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应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我局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价格和秩序稳定。 (一) 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春节前,正式确定了普通大米、方便面、花生油、调和油、纯牛奶、红壳鲜鸡蛋、猪肉-瘦肉、排骨、上肉等重要商品列入我区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洛溪分店、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中山市信和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洛溪店四间企业列入我区第一批调价备案企业。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商品进行重点监测,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并加强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等市场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跟踪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价格一直没有上调,保持平稳。 (二) 严格控制提价项目出台。遵循省、市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增加最广大人民群众负担”的定价批费原则,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出台,今年以来鉴于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上涨,造成原材料进货成本增加等原因,我局除对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外,基本没有出台政府提价项目,如:供水、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此外,我们还通过向经营者发放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倡议书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劝导经营者从维护价格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生产,保障供给,努力化解成本上涨压力,维护我区市场价格稳定。 (三) 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和涉农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基于农资价格早已实行市场调节价,为此,我局加大对农资价格监测和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村市场价格和秩序稳定。 (四) 配合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综合补贴工作。针对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压力,积极配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统计局做好对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综合补贴的有关工作,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政府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和在乡优抚对象发放临时性综合补贴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时间为7月-12月(共六个月)。 (五) 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和“规范明码标价示范点”活动,对符合条件单位授予“价格诚信单位”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牌匾,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切实增强经营者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理念,促进全社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市场价格和秩序稳定。 二、当前我区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同时,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的食品价格以及农资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对群众生活生产产生较大影响,这是国内外各方面矛盾积累和供需关系调整的结果。从目前情况反映,我区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总体上保持正常,供应是有保障的,社会是稳定的,人心是安定的。 三、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贯彻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