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顺意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6号《关于建立政府牵头的全民养老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达9.6万人,比例超过全区人口总数的10%,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建立和完善“全民养老”体系,尤其是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对个人和社会将显得尤其重要。政府也一直致力于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并取得明显进展。 我区自1994年实施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以来,我们致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越来越多,至今年6月底,我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420858人,将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工亦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为切实解决我区“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保障其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在2007年8月我区实施“农转居”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穗府〔2006〕21号)精神,将我区成建制转为城镇户籍及广州火车站、亚运村等征地项目涉及的82条村约13万农民纳入到“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范畴,养老保险费由集体和个人合理负担,政府给予适当资助。目前参保人数为45560人。 为解决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广州市政府于2008年4月颁布实施《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2008〕12号),将年满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未享受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目前我们正在按要求、分步骤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区国土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开展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至于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广州市政府也非常重视,正在筹划市级统筹的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待上级实施方案下发后,我们将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尽快抓好工作的落实。 为解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问题,据悉广州市目前正草拟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计划将本市无定期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待相关政策颁布实施后,我们将尽快抓紧落实。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