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快线经过区、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现已建成通车三年多。但至今仍有不少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在《关于南部快速路新桥村段安置复建用地有关问题的函》(穗建督函〔2004〕71号)中曾经作出书面承诺,有关新桥村的工业厂房复建和经济发展用地的报批手续,将由国土部门按程序加快办理,力争两年内完成住宅及工业复建用地的报批手续。但如今南沙港快线通车已经三年,但我镇新桥村被拆迁的16家企业,除《建议项目选址意见书》外,复建用地的建设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至今仍未办理。由于审批工作跟不上,使我镇16家被拆迁企业的重建工作无法进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在2004年2月26日审批的我镇新桥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穗选〔2004〕33号)中指出,新桥村村民住宅拆迁安置房用地面积为65333平方米,但在2004年9月24日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办理的新桥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4〕321号)中,拆迁安置房用地(R21)使用面积确只有15203平方米,与早前审批的65333平方米足足少了50130平方米。对此,村民怨声载道,上访不断。 3、施工单位在南沙港快线的施工过程中,共震裂了沿线村民房屋和厂房上百间。如今,大部分被震裂房屋的补偿问题已经解决,但新桥村仍有6个企业的31间厂房、宿舍、办公楼和2间村民房屋未得到赔偿。为此,新桥村多次与施工单位交涉,而施工单位只是对受灾物业做了二次评估,但补偿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4、南沙港快线途经我镇茶东、新桥、傍东等村的村民住宅区,但由于没有隔音设备,快线附近噪声污染严重。 上述问题,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如不妥善解决,必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助我镇有关村切实解决南沙港快线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 办法: 1、尽快解决新桥村418亩厂房的复建和经济发展用地的各项报批手续。 2、尽快解决村民住宅拆迁安置用地面积前后不符的问题。 3、尽快落实被震裂厂房和房屋的补偿问题。 4、为南沙港快线途经村民住宅的路段安装隔音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