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 关于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资金建议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
问题内容: | 由于沙湾水道以南的村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各村的收入较低,如果危桥改造工程资金由村负担的话,就体现不到“惠民”的实在性。 为了真真正正体现出政府对“三农”问题减负帮助的成果,使困难村不再成为困难村,要求区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村自然村通公路和危桥改造项目工程资金由区、镇政府负担解决,土地由各村提供。 |
问题答复: | 冼伟华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1号《关于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工程资金建议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我区农村交通不便问题,区政府从2003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对300人以上聚居自然村通硬底化公路、100-300人聚居自然村通水泥路进行规划建设,计划总投资7.34亿元;2007年,我区又启动了农村危桥改造工程,对全区254座农用危桥进行改造和修缮,计划投资7834万元。为完成我区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工作,区财政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投入,至2007年底,区财政已累计投入1.87亿元,完成自然村通公路169条,改造危桥5座,公路里程达248公里。 为减轻镇、村负担,区政府制定了我区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对镇(街)一般预算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一类地区及一般预算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二类地区的村村通公路项目,区财政分别按路面实际工程决算造价的60%和70%给予补助,其余40%和30%由镇(街)、村负责,并以镇(街)为主;对经济发展缓慢村或路基投入特别大的项目,由区、镇(街)财政全额负担。一类地区的农村危桥加固修缮和重建工程,区财政分别补助80%和60%,二类地区给予100%和70%补助,经济发展缓慢村的项目由区、镇(街)财政全额负担。从今年开始,区财政又扩大了补助范围,除对原来确定的路面工程及桥梁主体工程给与补助外,还对危桥改造工程涉及的旧桥拆桥费用、桥梁、涵洞工程费用等给予补助,并将全额负担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费用。 按目前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经济发展缓慢村的建设费用已由区、镇(街)财政全额负担,其他村的建设费用也基本上由区、镇(街)财政负担。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自然村通公路及危桥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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