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社会与法制委: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45号《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一些企业和员工因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上存在偏差,产生了一些矛盾,劳资纠纷也有所上升,为引导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调研,摸清实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入镇街邀请各类型企业的代表进行座谈,深入听取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派发《<劳动合同法>企业人事经理调查问卷》,广泛收集意见,为《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二是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今年我区已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纳入《2008年彩票平台推荐
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普及和宣传,分四个层次,面向全区公民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同时开展了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对象重点“锁定”在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还通过“宣传月”、“法律进企业”、“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宣讲会议、普法学习班、法制宣传栏、电子屏幕、户外广告、报纸等手段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工作,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仅今年1-6月,共对8526户用人单位实施了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100.92万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08万份;为劳动者追回工资、押金共5959.89万元;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118起,涉及人数20689人,涉及金额3380.23万元。开展了“整顿规范劳动职业中介专项检查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组织介绍和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执法大检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四是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为,逐步建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7月4日至15日,我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监察局、民政局、工商分局、安监局、卫生局、国土房管局、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共派出工作人员共982人次,检查“四小”企业484户,涉及劳动者43200人;发现无证照单位36户,涉及劳动者924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人数177人,督促办理社会保险人数188人。检查发现违反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259件。严厉处罚了一批违法用工企业,规范我区企业劳动行为,促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五是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力度,妥善处理劳资纠纷。由于近年我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仅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182件,涉及劳动者8182人,其中集体争议6602件。为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我区不断充实劳动仲裁的办案力量,在南村、沙湾、石楼和大岗设4个劳动争议仲裁分庭,并核定租赁岗位合同工指标12名协助相关工作。实现案件就近审理,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区还于今年4月增加了劳动争议仲裁办人员编制3名。调整后,该办配备人员编制5名,租赁岗位合同工12名,共有17名专职仲裁、调解工作人员。 六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2004年,我区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雇主、职工各方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协商确定劳动管理的重大问题,对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和协商,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2007年,我区建立了镇(街)、村(居委)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作用,把基层劳动关系组织打造成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构建企业工会组织,加强业务沟通交流,提高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发挥好工会的“润滑剂”和“传动皮带”作用。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 今后,我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新法律法规的正确认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队伍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促进企业完善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到实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