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星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8号《关于挽救、扶持我区的广绣艺术,提升番禺文化和旅游产业品位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绣艺术是在广州地区流传了千年以上的民间手工艺术,是岭南传统民间艺术的一枝奇葩,刺绣技法独成一家,为我国四大名绣之一,“广绣”曾经是广州对外贸易的主要产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目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绣”的代表人、传承人陈少芳大师在番禺南村一直潜心研究、创新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保护和传承广绣艺术作出了重大贡献。广绣艺术作为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扶持措施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2004年10月,区旅游局在余荫山房内设立了“陈氏广绣”展馆,专门展示并出售陈少芳大师的部分作品,每逢五一、国庆、春节期间,余荫山房都举办“文化活动周”等主题活动,集中展示陈少芳大师的优秀作品,并介绍“广绣”知识及番禺广绣的历史文化,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区旅游局主持编制了《彩票平台推荐
“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此规划将我区的文化旅游资源详细划分为:历史文化、建筑遗存、民俗文化和现代城市文化四大类,“广绣”作为我区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列入其中。2007年1月,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挂牌成立,“中心”的成立对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使“广绣”及区内其它项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传承和发展,我们将协调区内各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由于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较丰富,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有《广绣》、《广彩》、《广东醒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砖雕》、《沙湾飘色》、《沙涌鳌鱼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番禺水色》等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是我区宝贵的传统文化财富。为此,我们将统筹考虑、合理规划,使区内的非物质遗产项目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二、考虑设立民间文化艺术展览馆,将区内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收入其中。该馆可集民间艺术研究、培训、展览及购物于一体,使我区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得以集中保护、开发及推广,使这些传统的文化艺术得以继续传承、发展下去。 三、对扶持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展览及有关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四、结合我区的旅游景点,将“广绣”、“广彩”等传统文化艺术品纳入我区工业旅游服务项目中,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旅游景点内设立此类艺术品的购物专柜,让各方游客选购,从而提升“广绣”等传统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 五、区文化部门联合区教育部门对学生进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学校相关校本课程内容设置上增加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内容。 六、进一步加大对“广绣”等传统文化艺术的宣传力度,结合我区的文化旅游资源,积极推广“广绣”艺术,让社会各个阶层更加关注和了解这一传统文化艺术的现状和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