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 关于建立省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应与村集体留用地、拆迁安置地打包解决机制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近年来,随着广州“南拓”战略的实施,市南公路扩路、京珠高速、地铁4号线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都途经我镇,这些重点项目涉及东涌镇11条村,征地面积达2496亩,按照有关政策,全镇征用地留用指标376亩,但由于受规划用地控制,相当部分被征地的村无法在自己村内自主开发使用征地留用指标。 办 法: 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考虑被征地村的利益,处理好征地留用地指标的开发使用问题,建立省市重点工程征地应与村集体留用地、拆迁安置地打包解决的机制,使被征地村的征地留用指标得到妥善的利用,利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有效地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
问题答复: | 东涌地方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省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应与村集体留用地、拆迁安置地打包解决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解决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涉及的村经济预留发展用地和拆迁安置用地报批问题,区政府已于2005年底召集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和镇(街)分管领导及国土所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会上明确了对2005年3月21日后上报审批的重点项目,一律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化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预留发展用地和拆迁安置用地与项目主体工程用地一起“打包”上报。因此,目前我区对重点工程项目在办理预审、编制调土规方案和用地报批时已采用了“捆绑打包”的做法把留用地和安置用地与主体工程用地视为整体一起上报,并根据不同的 实际情况,采用如下的操作办法: 一、对已取得了留用地和安置用地指标核定书且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先对留用地及安置用地选址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进行核定:对不符合规划的与主体工程一起“捆绑打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业主单位协助相关镇、村尽快组织资料逐级申办。 二、对已取得留用地和安置用地指标核定书但未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时,根据汇总表面积将留用地、安置用地与主体工程一起“捆绑打包”上报。由于在此阶段留用地、安置用地具体选址界线尚未确定,将这部分用地规划情况假定为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且现状全部为耕地,并编制调整土规方案上报。 三、对未取得留用地及安置用地指标核定书和选址意见书的,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时,按项目主体工程用地面积的15%计算留用地面积,拆迁户数乘以300平方米计算安置用地面积,并对异地留用地和异地安置用地的15%二次留用的办法与与主体工程一起“捆绑打包”上报。 四、重点项目历史遗留的留用地和安置用地问题,对取得选址意见书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相关镇、村尽快组织资料逐级申办;对取得选址意见书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请开展调整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建设用地规模在镇内调整解决,待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取得省政府批准后再申办用地手续。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城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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