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 关于要求恢复接受农村私人住宅用地审批的议案 |
问题内容: | 议案内容:彩票平台推荐
规划分局于2002年5月16日下发了《关于暂停零散私人住宅用地审批的通知》(穗番规发[2002]44号),从5月21日起全部停办私人住宅用地的审批,计划将零散用地统一纳入村的集聚居住地统一规划,每个行政村只规划一个新居住区。我镇16个村均已确定了中心村规划点的选址,但规划局已发出设计条件的只有14个村,还有2个村的设计条件仍未发出。且规划局也一直未有对如何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作出答复,因此,到现在为止也没法办理村民住宅区的报建。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批村民要求申请建住宅,解决居住难问题。由于受到规划局暂停零散私人住宅用地审批规定的影响,2002年5月至今一直未能办理村民住宅报建手续,村民对政府意见很大,经常到镇政府上访,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我们要求区政府能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尽快恢复接受私人住宅的报建审批。 |
问题答复: | 潘冠烨等代表:您们提出的 “关于要求恢复接受农村私人住宅用地审批”的建议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为配合村民居住用地的规划,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的有关要求,区规划分局的确于2002年5月发函暂停了零散私人住宅用地的审批。但实际上,鉴于我区农村情况的复杂性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迫切需要,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区规划分局并未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根据申报项目的周边建设情况和用地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办理(如对已建旧村中的局部零散用地仍作灵活处理)。自2002年5月以后,虽然全区已基本暂停受理有关零散住宅用地的审批,但对于你镇确有实际困难或实属旧村中的部分零散用地,区规划分局均予以受理及审批,故不存在一直未办理你镇村民住宅报建的情况(详细情况可到镇建设办进行查询)。农村村民建房应本着合理规划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进行集中建设,而不应再进行零散建设。为促进村民住宅的合理布局和集中建设,区规划分局于2002年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沙湾水道以北地区的村民居住用地布点规划,力求将各村的住宅用地统一布局、集中建设。为了落实该地区村民居住用地布点规划,解决有关村民居住用地问题,我区规划分局专门核发了相应居住地块的规划设计意见,并发文(穗番规发[2003]17号)要求各镇根据相应的规划设计意见组织编制各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据了解,区规划分局至今尚未收到你镇报审的有关规划。目前我区已拟定有关中心村规划编制的计划,村民居住用地布点规划将结合有关中心村规划进行深化调整。为了解决规划编制期间村民住宅用地的申请问题,结合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村民住宅的需求,区规划分局正在研究有关操作办法,对已编制镇总体规划且位于总体规划确定的村民居住用地范围的用地,将按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审批。另外,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正逐步推行公寓式住宅,以尽量减少占用土地。这是今后农村私人住宅的发展方向。因此,建议有条件的镇村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行公寓式住宅。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农村、农民生活状况的关心,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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