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Influenza)简称流感,是一种有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为起病急、高热、肌痛、头痛伴有严重不适、干咳、咽喉痛或鼻炎,多数患者可在一到两周内恢复。流感潜伏期短,经呼吸道飞沫传播,传播迅速,抗原易变异,人群对变异株普遍易感,控制难度大。流感病毒分甲、乙、丙三型(也称 A、B、C 型),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对人类威胁较大,其中甲型流感抗原变异频繁,可引起世界性大流行,对于儿童、老年人和有心肺疾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病患者和免疫抑制着,流感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死亡。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如2009年发生的甲型 H1N1 流感,给社会及经济带来了承重的负担,也有专家预测近几年发生有限人传人的 H5N1 禽流感病毒可能成为流感大流行的病原。流感大流行的检测及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大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根据《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方案》(卫办疾控发〔2005〕196 号)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病例定义
(一)流感样病例
发热(腋温≥37.5℃),伴咳嗽或咽痛,缺乏其它实验室诊断依据。
(二)流行性感冒病例(甲型 H1N1 流感病例)
1.临床诊断病例
1.1 流行病学史:在流行季节,一个单位或地区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
1.2 临床症状:急性起病,畏寒、高热,头痛、头晕、全身酸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可伴有咽痛、流涕、流泪、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少数病例有食欲减退,伴有腹痛、腹胀、呕吐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婴儿流感的临床症状往往不典型,可见高热惊厥;部分患儿表现我喉气管支气管炎,严重者出现气道梗阻现象;新生儿流感虽少见,但一旦发生常呈败血症表现,如嗜睡、拒奶、呼吸暂停等,常伴有肺炎,病死率高。
1.3 临床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不高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当增加,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下降;胸部影像学检查;重症患者胸部 X 射线检查可显示单侧或双侧肺实质性病变,少数可伴有胸腔积液等。
诊断原则:如果仅根据临床表现,很难区分流感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导致的疾病,对流感病例的确诊往往需要实验室的诊断依据。但在流行季节,当地一个单位或局部地区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时,具备上述临床症状的可做临床诊断流感病例。
2.确诊病例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的流感样病例:
2.1 从患者呼吸道标本(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肺标本中分离当时人群中流行的流感病毒;
2.2 患者恢复期(发病后 2-4 周)血清中抗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比急性期(发病后 7天内)有 4 倍或以上升高;
2.3 患者呼吸道标本或肺标本采用免疫荧光或酶联免疫法检测到流感病毒特异的核蛋白(NP)或基质蛋白(M1),或亚型特异的血凝素蛋白;或用 RT-PCR 法、REAL-Time PCR 法检测到特异的病毒核酸;
2.4 采集标本经敏感细胞将病毒增殖一代后,查到流感病毒粒特异的蛋白或特异的核酸。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 4 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发热(腋下体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 3-5 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四)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1.流行病学接触史
1.1 发病前 1 周内曾到过疫点。
1.2 有病死禽接触史。
1.3 与被感染的禽或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密切接触。
1.4 与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
1.5 实验室从事有关禽流感病毒研究。
2.诊断标准
2.1 医学观察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1 周内出现流感样临床表现者。对于被诊断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对其进行 7天医学观察。
2.2 疑似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或相关组织标本甲型流感病毒 M1 或 NP 抗原检测阳性或编码它们的核酸检测阳性者。
2.3 临床诊断病例 被诊断为疑似病例,但无法进一步取得临床检验标本或实验室检查证据,而与其有共同接触史的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并能够排除其它诊断者。
2.4 确诊病例 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表现,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标本或相关组织标本中分离出特定病毒,或采用其它方法,禽流感病毒亚型特异抗原或核酸检查阳性,或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禽流感病毒亚型毒株抗体滴度 4 倍或以上升高者。流行病学史不详的情况下,根据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特别是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或相关组织标本中分离出特定病毒,或采用其它方法,禽流感病毒亚型特异抗原或核酸检查阳性,或发病初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禽流感病毒亚型毒株抗体滴度 4 倍或以上升高,可以诊断确诊病例。
二、疫情监测
1.监测内容
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性感冒疫情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工作;设置 19 间哨点医院进行流感样病例症状学监测,设置四间医院进行流行性感冒毒株变异及变迁监测;各区县疾控中心定期开展辖区发热疫情排查及处理工作。
2.疫情报告
2.1 报告内容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告。其中,季节性流感、甲型 H1N1 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分别为丙类、乙类和按甲类管理的法定传染病,进行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报告。
2.2 责任报告人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执行职务的人员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2.3 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
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按照季节性流感、甲型 H1N1 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断标准进行诊断,并根据卫生部颁布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中规定的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 12 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
三、流感暴发疫情监测
(一) 暴发疫情定义
1.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预警指标:一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 30 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 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 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2. 流感暴发疫情: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分类标准进行判断。
3. 甲型 H1N1 流感暴发疫情:14 天内,出现 2 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甲型 H1N1 流感疑似和/或确诊病例。
(二) 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1. 疫情发现
1.1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本地区在某一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如村庄、学校、工厂、公司、工地、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短时间内出现较多聚集性流感或流感样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2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建立学校、幼托机构流感或流感样病例聚集性发病的报告渠道。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专人或兼职老师一旦发现暴发疫情苗头,应主动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1.3 在当地流感流行季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开展主动监测,以早期发现暴发疫情。
2.疫情报告
2.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流感或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尽快应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首次报告。
2.2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时在首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进程报告,在暴发疫情结束后,尽快进行结案报告。
2.3 符合《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流感暴发疫情,则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报告。
3.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别、事件名称、报告单位、事件波及人口数、首次报告时间、疫情发生地、是否发生在集体单位(学校)、首例病例发病时间、末例病例发病时间、分年龄组发病和死亡数、标本采集信息、疫情性质等。
四、疫情处置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认真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如流感病毒快速检测等现场初步检测工作。同时,应按规范积极采集标本,送至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实验室,进行流感病毒核酸检测与分型以及流感病毒培养检测。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同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蔓延。
1. 流行病学调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流感或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具体要求可参照卫生部下发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开展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工作。
2. 标本采集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暴发疫情病例标本的采集,应按照早期、正规、足量的原则,即采集发病 3 天内病例的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标本,且没有服用过抗病毒药物,一般一起暴发疫情采集 10-15 宗现症病例咽拭子标本。
3.疫情控制
3.1 隔离病人
发现疫情后,应早期对病人采取居家休息、单独呼吸道病房治疗等方式进行隔离、因地制宜,就地适当隔离。
3.2 对症治疗
对病人治疗一般采用对症疗法,发病早期(48 小时内)可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严重患者如严重肺炎,呼吸极度困难,高热不退等需要住院治疗。防治并发症主要应防止流感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尤其对年迈体衰或伴有心血管、糖尿病、慢性呼吸道疾病者或婴幼儿等流感高危人群,因他们由于流感或其他合并症可造成死亡,故应特别主要加强治疗护理。
3.3 强化监测
必要时,在暴发疫情波及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可根据疫情进展和动态评估,适时开展流感样病例的强化监测。该地域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每日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流感样病例数和就诊总数,并采集一定数量流感样病例的呼吸道标本,送当地网络实验室进行流感病毒的相关实验室检测。
3.4 控制感染
流感病人收治医院应当做好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做好病人诊治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及垃圾,防止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流感实验室需具有合乎生物风险管理的硬件条件和工作环境,流感病毒监测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
3.5 停课、停业
根据疫情规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组织专家组对疫情进展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与教育部门一起,向地方政府提出停课或放假措施建议,以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
3.6 疫源地消毒
包括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现场消毒的范围和对象应由公共卫生医师根据有关指证确定。应包括被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患者尸体等。一般不必对室外环境开展大面积消毒,防止过度消毒现象的发生。消毒方法应首选物理消毒的方法,采用化学消毒的方法时,要注意选择合格的消毒剂。
3.7 健康教育
对易感人群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病知识如避免接触病人,尽量不去公共场所、保持居室通风换气、出现发热症状及时就医等。通过家长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疫情性质的判断原则
1.暴发疫情的性质应结合病例的临床表现、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2.单个病例按照流感诊断标准进行诊断。
3.仅有单个或少数病例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均阳性,且病毒型和亚型结果一致,可明确暴发疫情的性质。
六、工作职责
(一) 各级卫计行政部门
1.组织协调流感疫情处置所需的医院与疾控机构、卫计部门与其他如农业部门的沟通与信息通报工作。
2.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提供所需监测经费及必要的物资、设备,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适时组织对下级卫计行政部门、辖区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 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的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工作。
2. 负责按照监测方案要求督促辖区内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统计和报告流感样病例,督促和协助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处理流感暴发疫情的医疗机构采集标本。
3. 负责对辖区内流感暴发疫情、人禽流感相关疫情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负责事件的报告和病例标本的采集工作,尽快明确疫情性质。
4. 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以及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 加强开展发热病例的诊疗及排查工作,发现聚集性发热现象,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要求,根据各病种诊断标准,诊断疑似、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3.协作疾控机构开展流感疫情的个案调查、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工作。
4.做好院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严防院内感染。
5.流感监测点要按照国家、省、市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就诊情况的登记、统计、汇总以及标本的送检工作。
附件:
流感监测临床标本的采集、运送、处理及流感病毒株的运输
(一)流感临床标本的采集
病毒分离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临床标本的质量,及其保存运输等环节。多数标本取自患者上呼吸道鼻咽腔,其次为气管和支气管分泌物及尸检组织。标本采集后应立即放人适当的采样液中低温保存。采样液常用的有以下五种:普通肉汤、PH7.4-7.6 的 Hank’s、Eagle’s 水解乳蛋白液或不加抗菌素的生理盐水(漱喉液)。为防止采样液生长细菌和真菌,在采样液中需加入抗菌素,加入庆大霉素,其终浓度为 0.1mg/ml,和抗真菌药物,其终浓度为 2ug/ml.加入抗菌素以后重新调节 PH 值为 7.4,配制好以后,分装每个采样管 4ml,-20 ℃冻存。
采样方法有以下几种:
(1)鼻拭子:将带有聚丙烯纤维头的拭子平行与上颚插入鼻孔,保持数秒,待拭子头吸收分泌物以后,缓缓转动退出。以另一拭子拭另侧鼻孔。将拭子头浸入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2)咽拭子:用带有聚丙烯纤维头的拭子适度用力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应避免触及舌部。同样将拭子头浸入采样液中,尾部弃用。
(3)鼻咽抽取物:用与负压泵相连的收集器从鼻咽部抽取粘液。先将收集器头部插入鼻腔,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部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 5ml涮洗收集器 3 次。
(4)漱口液:用 10ml 生理盐水漱喉。漱时让患者头部微后仰,发噢声,让生理盐水在咽部转动。然后,用平皿或烧杯收集洗液
(5)鼻洗液:患者取坐姿,头微后仰,用移液管将 5ml 生理盐水注入一侧鼻孔,嘱患者同时发 K 音以关闭咽腔。然后让患者低头使生理盐水流出,用平皿或烧杯收集洗液。重复此过程洗两侧鼻孔。
(二)临床标本运送
新鲜的临床采集标本应在 4℃条件下 24 小时内运送至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未能 24 小时内送至实验室的,应置-70℃或以下保存。标本送至实验室后,病毒分离标本应尽快进行接种分离,24 小时内能进行接种的可置于 4℃保存,如未能接种应置-70℃或以下保存。 冻存的临床采集标本应在冻存的条件下,低温送至实验室。冻存的标本送到实验室后,24 小时内能进行病毒分离的,可以放置 4℃保存。如未能分离的标本应置-70℃或以下保存。临床标本采集管建议使用带螺口的塑料管。
临床标本处理:
临床采集标本送至实验室后,须经处理后再进行病毒的分离接种。含聚丙烯纤维的拭子的采集标本,先将含聚丙烯纤维的拭子在管壁反复挤压后取出。鼻腔或咽部洗液的标本,充分震荡标本管,将粘液打碎。置 4℃待其自然沉淀 5-10 分钟,取上清液5ml.上清液可直接接种或低温保存。
鼻咽漱液或抽取液:用干净灭菌过的毛细吸管,在无菌条件下反复吹打收集的溶液,以便打碎粘液,同样置 4℃待其自然沉淀 5-10 分钟,取上清液 5ml,上清液可直接接种或低温保存。注:如采样液中尚未加抗菌素,应在接种前补加,用量同上前,混匀后置 4 度过夜火室温作用数小时后可接种。临床标本处理后,将原始标本分为三份,一份(40%)用于鸡胚接种,一份(30%)用于 MDCK 细胞接种,一份(30%)保存待复核用。对于病毒分离阳性的标本-70℃至少保存 6 个月,在收到国家流感中心复核鉴定报告后,按照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处理,病毒分离阴性的标本随时按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处理。
血清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血清标本多用于流感暴发时的血清学核实诊断及人禽流感待查病例的诊断。血清标本采集应该包括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急性期血样应尽早采集,可在采集病毒分离标本时同时采集,但不能晚于发病后 7 天。恢复期血样则在发病后 2-4 周采集。一般采集空腹血。单份血清不能用作诊断。取一根至少能装 3 以上,干净和灭过菌的血清采样管做好标记,并进行登记,登记 的 内 容 包 括 : 医 院 名 称 , 患 者 姓 名 , 性 别 , 急 性 期 ( Acute,A ) 或 是 恢 复 期(Convalescence,C),采样日期(年月日)。从患者手臂静脉采 2ml 血,放人准备好的上述血清采样管中。然后置室温数小时待血完全凝固。 1500-2000rpm 离心 10 分钟,收集血清于 1.5ml 无菌管中,做好标记。血清可置 4℃存放一周,存放超过一周需置-20℃或以下保存。
(三)流感病毒毒株的运输
需送国家流感中心实验室检测的病毒分离物,填写“流感/人禽流感毒株送检单”,
在冻存后,低温条件下,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流感中心进行复
核,运输时遵守国家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
病毒标本必须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橡胶圈的塑料管里,拧紧。盖上盖子后不应有泄漏,推荐使用螺口细胞保存管保存和运输流感病毒标本。将密闭后的病毒标本放人大小适合的塑料袋内密封。直接在塑料管上用油性记号笔写明病毒的名称,同时也将病毒标本有关信息填在“流感/人禽流感毒株送检单”内,送检单应单独放在防水的袋子里。将装标本的密封袋放人专用运输箱内(或疫苗冷藏包),放人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资填充,内衬具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
标本的接收
送检的标本(毒株)送到实验室后,由专人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标本的包装。记录收到日期、送检实验室名称、核对并记录送检标本(毒株)编号是否与送检单相同。收到毒株后,国家流感中心给送检单位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