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6〕29号
为顺利推进收回我区洛浦街莱茵花园(北区)地段392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21〕2号)相关规定,现就《洛溪环岛南路(南浦大桥至裕景西区段)路堤结合工程项目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告,并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
一、方案内容
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5月17日(自印发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
如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可在征求意见时间内向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联系电话:34588020,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大龙街亚运大道555号,邮政编码:511450)或洛浦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4586033,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洛浦街洛溪环岛南路312号,邮政编码:511431)反馈。
附件:洛溪环岛南路(南浦大桥至裕景西区段)路堤结合工程项目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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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
附件
洛溪环岛南路(南浦大桥至裕景西区段)路堤结合工程项目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洛溪环岛南路(南浦大桥至裕景西区段)路堤结合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收回位于我区洛浦街莱茵花园(北区)地段、用地面积为392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依法推进该项目所涉土地的收回工作,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补偿内容
(一)补偿对象: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莱茵花园(北区)全体业主。
(二)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三)分配方案:
1.评估公司的选定:2024年1月,洛浦街道办事处曾向莱茵花园(北区)全体业主发出《关于尽快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公开征求选取评估机构的意见。根据意见收集结果,本项目未满足“半数以上业主共同选定一家评估机构”的条件,视作业主协商选定不成。参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洛浦街道办事处依程序组织公证摇珠,并选定广东天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对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评估总价为12438331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11484500元、地上附属物评估价953831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拟收回国有土地中,1292平方米用地为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权属用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3776500元,补偿给广州市番禺莱茵花园有限公司;剩余2637平方米用地为莱茵花园(北区)共用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7708000元,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收益,其管理和使用由全体业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决定。
3.地上附属物补偿:拟收回国有土地地上附属物评估价953831元,补偿给各项地上附属物所有权人。
二、其他事项
(一)补偿金额由洛浦街道办事处负责委托评估确定,相关补偿资金已足额到位并提存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公证处提存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沙金岭路支行,专户账号:3602064329200144810)。
(二)本方案由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解释,补偿工作由洛浦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
(三)补偿对象应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与洛浦街道办事处签订补偿协议。若签约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或地上附属物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本府依法按照上述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收回土地范围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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