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撤销中国共产党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总支部委员会。
撤销中国共产党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第一支部委员会。
撤销中国共产党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第二支部委员会。
撤销中国共产党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流动党员第三支部委员会。
长隆集团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功能性的珠海长隆流动党员党支部。
大石街道党工委
2024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