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平台推荐 南村镇梅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在南村镇梅山村体育用地地块(用地方案号:131****0230003)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第四十二条,一、没收520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520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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