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前锋村前锋南路辅道地块非法占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第五十七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一、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违法用地处以罚款,罚款金额:6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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