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防范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风险,规范建筑保温材料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全面开展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源头管控、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排查建筑保温材料各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等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切实筑牢我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防线。
二、检查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6年4月30日前)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对照《彩票平台推荐 在建工程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自查记录,重点检查所用保温材料类型、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排查检验不合格、整改未闭环等问题,明确工程项目是否涉及冷库等特殊场所。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和措施,确保闭环管理。自查完成后,建设单位将自查表及整改情况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6日前报送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专项检查阶段(2026年5月30日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聚焦保温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施工使用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上级部门抽查不合格保温材料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是否存在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行为,并对企业自查阶段填报的不合格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是否整改到位。检查组将对发现的问题逐项记录、建立台账,为后续通报查处提供依据。
(三)通报查处阶段(2026年6月30日前)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未开展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主体予以省动态扣分、记录不规范行为、警示谈话等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调查,视情节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填报,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签字背书,自查表及整改台账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确保信息真实、可追溯。严禁瞒报漏报、敷衍应付。
(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区城管执法部门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长效,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保温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施工使用等环节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区有关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复查已整改问题,防止反弹,确保整治成效持久。
特此通知。
彩票平台推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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