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碧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是我们亲近自然、享受美 好生态环境的公共场所。保护河湖健康,维持干净整洁、平安有 序的碧道环境,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为此,广东省河长办制定公 约如下,请共同遵守:
一、保护河湖生态。不破坏河堤,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采、 乱占、乱堆、乱建,不在河滩地及河堤垦荒种菜。不往河湖扔垃 圾、排污水,不擅自放生,不违规垂钓或捕捉野生动物。
二、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扔口香糖,不乱扔垃圾, 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违规烧烤野炊,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燃放 烟花炮竹。
三、爱惜公共财物。不踩踏草地,不乱折花木和摘果实,不 破坏、损坏文物、历史建筑及公用设施,注意节约用水。
四、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不妨碍他人通行。不在慢 行系统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要礼让行人。不乱停车,不违规占 道摆摊经营,自觉服从管理。
五、注意人身安全。不在禁游区游泳,不在河边湖边危险区 域追逐打闹。遇到突发事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 及地帮助需要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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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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