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各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体育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3号)已期满失效,目前正按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程序修订。在新规定出台前,我市学校体育设施收费参照《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关于我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6〕3号)执行。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体育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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