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府行复[2025]1575 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告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建筑工程分公司:
你司不服被申请人彩票平台推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的编号:〔2025〕5064***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经本府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据此,被申请人彩票平台推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行使本辖区工伤认定的职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本案中,有被申请人提交的病历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对于申请人提出第三人与申请人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的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年7月20日〔2009〕行他字第12号)“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本案中,你司未与第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你司与第三人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三人从事的工作加装电梯是申请人业务组成部分,你司向其支付工资,安排工作并进行管理,因此,被申请人认定你司与第三人的劳动关系成立,并无不妥。根据上述情况,被申请人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第三人的受伤情形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决定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本府予以支持。你司申请行政复议的主张理据不足,本府不予支持。本府在法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司法定代表人邮寄的法律文书因无法拨通电话后被退回,后续连续三天拨打仍无法接通。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番禺府行复[2025]157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你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府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彩票平台推荐 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方式:020-84636756。
彩票平台推荐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