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反映环保审批问题
0825102117131890901
咨询
2025-10-21 17:21:17
办结
市民的企业计划新建一工业加工项目,现咨询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如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是否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
处理信息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
2025-10-22 11:33:20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回复如下:(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查询环评类别,包括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名录》具体内容可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012/t20201202_811053.html)。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办事指南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番禺分局咨询电话3837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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